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对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开展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的项目范围
2019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包括一流本科人才示范引领基地、“六卓越、一拔尖”卓越人才培养创新项目、提升专业服务十大新兴产业项目、传统专业改造提升项目、高等学校区块链技术创新应用计划、教学团队、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示范实验实训中心、双创实践教学中心、虚拟教研室、产业学院、一流教材建设项目、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教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课程思政建设研究项目、线上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线下课程、社会实践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示范课、线上教学示范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先行高校、课程思政建设示范中心、课程思政教学团队、 “双基”建设示范高校、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等(见附件1)。
二、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
本次检查分阶段性检查和结题验收两类,对未到期项目开展阶段性检查,到期项目实施结题验收。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的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建议与对策。
5.项目经费的落实、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采取二级学院自查和学校组织专家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各二级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组,根据项目整体规划、建设要求、建设方案和检查内容对本学院承担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进行整体自查,给出每个项目执行情况等级(A档优秀、B档良好、C档合格、D档同意延期、E档建议整改),并提交项目整体执行情况报告。整体执行情况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在推进科学定位、特色发展、开放合作和服务社会方面主要成效。
(2)在推进教学改革、教学建设和教学管理方面主要成效。
(3)在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和提高资源使用效益方面主要成效。
(4)在调动教师教学积极性、提高教师教学水平方面主要成效。
(5)在体现以学生为本、扩大学生受益面及提高教学质量方面主要成效。
2.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项目建设的标志性成果、示范效果及其对办学定位和特色的支撑情况,给出每个项目执行情况的等级(A档优秀、B档良好、C档合格、D档同意延期、E档建议整改)。
四、组织实施
1.阶段性检查
项目负责人应依据项目任务书,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进展报告》,真实反映项目研究成果。其中“四、经费使用情况”除据实填写经费使用情况外,还应附财务处网站查询打印的2022年度“项目帐”清单;“五、阶段性成果”应附相关材料及说明。此外,课程类项目应按照建设计划在相应的网络平台上进行内容建设和更新。
2.结题验收
(1)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包括教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课程思政建设研究项目)
项目负责人应依据项目任务书,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并提供已发表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成果鉴定材料、成果应用证明等其它支撑材料。在填写结题报告时,“二、总结报告”中“项目负责人”处要亲笔签名,“三、项目成果目录”中填写的成果应与提供的论文复印件和成果鉴定材料等其它支撑材料保持一致,“四、经费决算表”中需财务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此外,应根据《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成果展示形式》要求提供公开展示的成果材料。
(2)教材类项目
项目负责人除结题报告外,应提供出版教材的电子版及纸质版各1套作为结题材料,其中电子版教材作为结题支撑材料上传至质量工程系统,纸质版教材送至教务处存档备案。教材尚未出版的需提交情况说明和后期推进计划。
(3)课程类项目
项目负责人对照当年申报指南,依据项目任务书,参考2022年度《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相关课程建设类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附件2)中检查验收相关要求,填写结题报告或进展报告,并提供必须的支撑材料。
(4)其他项目
项目负责人应依据项目任务书,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其中“三、项目建设成果综述”应附相关材料及说明;“七、经费使用情况”除据实填写经费使用情况外,还应附财务处网站查询打印的“项目帐”清单。此外,应根据《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成果展示形式》要求提供公开展示的成果材料。
五、材料报送
2023年3月8日前,各项目负责人将结题报告(或进展报告)和支撑材料上传至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并以学院为单位上传《项目检查验收情况汇总表》(附件3)签字盖章扫描的电子版及整体执行报告。同时,课程类项目需将网上资源更新完毕,保证资源能够完整呈现,做好检查验收准备。检查验收材料一律只提交电子版材料,且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将不予接收:
1.结题报告或进展报告:项目负责人和财务处签署意见、盖章部分,需扫描后插入原word版本后再提交。
2.项目建设成果支撑材料:应在支撑材料首页制作项目成果目录,并按照目录整理成果材料;所有支撑材料(包括成果展示)应整合成PDF文档,为便于上传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管理系统,每个大小不超过10M,总数不超过4个。
3.成果展示材料:应提供word版本,图文并茂,便于宣传报道。
4.其他材料:学院项目整体执行情况报告与《项目检查验收情况汇总表》。
5.需申请延期项目的延期报告和整改方案(上传系统前需经单位、教务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6.文件命名要求:各项目负责人提交文件按照项目类别进行命名,规则为:项目类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结题报告(进展报告、支撑材料)。
六、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类项目检查验收,充分发挥质量工程项目在教学建设与改革中的推动和示范作用。到期项目必须结题验收。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年结题,每个项目仅可申请一次延期。申请延期的项目需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和项目推进计划。项目不按期进行结题或不按任务书实施的,学校将约谈项目负责人并提出整改方案。
2.项目负责人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书,真实反映项目研究成果。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应以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过程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报告中的数据务求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务必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尽量言简意赅。
3.项目负责人务必按照经费管理办法合理使用经费,项目建设二级学院要严格把关,特别是集体项目的经费使用要真正用于专业建设、师资培训、课程改革、人才培养等,务求实效。
4.此次检查与验收项目填写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进展报告》《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成果展示形式》《延期报告》等表格请从yl12311线路检测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中自行下载,不再随本通知印发。
附件1:2022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一览表.xlsx
附件2:皖教秘高〔2022〕53号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相关课程建设类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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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0日